大家好,我是韓流大力思,今天要回歸大力思的本業,講講韓國跟台灣在消費者保護法上的不同。
以下會盡量用淺顯易懂的方式教大家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唷
🇰🇷在韓國購物時,買到有瑕疵的東西該怎麼辦呢?
韓國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소비자보호법시행령)第10條就商品的瑕疵擔保基準(보상기준)、品質保證書(품질보증서)、品質保證期間(품질보증기간)、瑕疵擔保場所(피해보상장소)等制定準則(소비자피해보상규정)。
其中,品質保證期間原則上為一年,如商家與消費者另有有利消費者的特約(如品質保證書所載之期間),則從其特約。
📌因此,在韓國,基本上消費者購買商品後有一年的時間可以對賣方主張商品瑕疵擔保責任。
韓國的瑕疵擔保責任,以瑕疵修補(韓文수리,直翻為修理)為原則、換貨或退款為例外,且瑕疵擔保責任的主張,也有一些的限制;例如商品是消費者或自然災害而造成的損傷(천재지변에 의한 고장이나 손상된 경우),則瑕疵修補費用須由消費者自行負擔(부담)。
那,何種情況下,可以換貨或退款呢?只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修理期間會超過一個月,或是經修理後仍發生損傷而不能再為修理的情況。不過,退款也不是全額退款,仍須視一定情況依比例而退款的。
🎀小例子
在百貨公司買了件羽絨外套,回家後放了一陣子準備要穿,才發現外套裡的羽絨會一直跑出來,可否對商家主張瑕疵擔保?
首先,外套裡的羽絨會一直跑出來,這非屬於消費者或自然災害而造成的損傷,則有關商品的修理、退換貨等所需費用,均應由賣家負擔。
如果修理期間會超過一個月,則賣家應以同種商品給予換貨,如不能換貨時視一定情況依比例給予退款。
🎈小結論
相較於台灣的消費者保護法,韓國因為對瑕疵擔保有較細節性的規定,所以對消費者的保護也更顯明確;而在台灣如果購買到瑕疵品,除了民法以換貨或減價為原則外,基本上依契約自由原則,由買賣雙方自行決定契約內容,對於消費者的保護較抽象。
不過,抽象也不見得是壞事,對消費者的保護空間可能更有彈性。當然,還是希望大家都不要買到瑕疵品,開心的購物是最重要的😘。
法律韓文小教室: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n. 소비자보호법시행령
瑕疵擔保基準 n. 보상기준
品質保證書 n. 품질보증서
品質保證期間 n. 품질보증기간
瑕疵擔保場所 n. 피해보상장소
消費者損害補償規則 n. 소비자피해보상규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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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這次的分享是對你有幫助的,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詢問唷!!下次見